發(fā)布日期:2012-02-21 瀏覽次數(shù):2491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全面提升民事審判工作水平,加強民生保障,促進經濟社會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要妥善審理房地產糾紛,注意通過民事審判引導當事人樹立正確的市場風險意識,維護誠信的市場交易秩序;要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維護合法有序的民間借貸關系;依法制裁侵害農民特別是農民工群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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